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把城镇绿化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