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