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收缴伪造、涂改或者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的河道采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