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使用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定实施封场工程,并做好封场后的维护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