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盗用燃气或者损毁燃气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