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六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应当制定会议纪律,印发参会人员。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