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第十二条有效代表一般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