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建房现场施工和质量安全等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重要部位实行监督、检查、巡查。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