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第五章 医疗急救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和旅游、水务等有关主管部门和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参与的陆水空一体化联动协调机制。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