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医疗急救应当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生命至上、救急就近、规范高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社会协同的机制。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