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庄建设管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镇人民政府应当收集村庄建设信息,根据村庄实际实行分类管理,预防和减少村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