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规划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村庄规划督察员制度,对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情况进行督察。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