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在七星岩景区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