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传承利用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整理、研究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地缘文化特质,打造柳州史前文化、柳宗元文化、刘三姐文化、抗战文化、工业文化、山水文化、奇石文化等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和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鼓励和支持发展以柳州历史文化为载体的体验式旅游、研学旅行、休闲旅游等精品线路,推动历史文化传承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