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每年应当结合地方发展特色、政务协同要求、企业利用需求和公众生活需要,明确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重点内容,指导和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按照重点内容提供数据,拓展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范围、深化共享开放内容、强化动态更新。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