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构建农业、工业、金融、交通、教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挥政府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