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四章 服务第四十五条有效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共图书馆应当支持、配合所在地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通过部分开放、预约限流、清洁消毒、线上服务等方式,保障读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