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三章 运行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办馆宗旨和服务对象需求制定馆藏发展规划,收集各类文献信息。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护、传承地方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