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投票选举第四十五条已修改选举投票的时间为一至五日。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5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