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自治县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