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