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