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委员长会议、国务院总理的提请,可以决定撤销国务院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请,可以决定撤销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职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