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五章 环境优化第五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创新驱动相关政策措施、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附则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