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应当坚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功能完善、类型多样的原则,人均体育场地占有面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