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有效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