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有效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