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供水、用水应当以统一规划、发展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优质服务,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水需求。节约用水遵循计划用水、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