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扶持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市级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