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对黑热病疫情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以及随意丢弃病死犬只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