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二十七条有效石材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生产加工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生产加工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向工业集聚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石材生产加工废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