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保障和监督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和废物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推广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