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四条有效行政机关应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大、疑难以及普遍性问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牵头研究、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