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三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预警、维权援助和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完善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制度。知识产权部门应当组织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咨询等公共服务。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