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代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代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代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统称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代县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修复、利用和监督管理提出咨询意见,参与代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论证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成、调整、职责和议事规则由代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