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登记和道路通行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采取下列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一)佩戴安全头盔;(二)加装定位装置;(三)其他安全措施。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