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十五条有效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当经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的有关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或者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