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二节 住宅维修管理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全体业主的决定使用。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