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依法组织全体业主制定紧急维修或日常保养方案;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的,由全体业主协商制定紧急维修和日常保养方案。

紧急维修或日常保养方案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协调。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