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安全用电宣传教育。电力企业应当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等方面的宣传工作,支持应用先进的计量、收费管理技术和设施。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等知识的宣传,对危害电力设施和扰乱供用电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