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一节 建筑物和构筑物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土地收储、拆除拆迁、房屋建筑、市政、园林、道路交通各类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施工标志牌和警示标志。除应急工程外,施工现场应当硬化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现场监控装置,并和主管部门联网,现场物料、机具应当放置整齐,于完工后清理并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