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权限第六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下列事项制定法规:(一)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需要制定法规的事项;(二)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