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本条例所称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龟龄集、定坤丹、安宫牛黄丸传统制作技艺。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