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传承和弘扬太谷传统医药文化,保障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质量和特色,促进太谷传统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