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