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公园景观和设施,并有权对破坏公园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