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公园管理单位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接受公园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确定管理单位,非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由产权单位确定管理单位。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