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园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二条有效公园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进行建设。依法划定的公园绿线应当严格保护,未经法定规划修改程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