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化粪池应当定期进行疏通、掏挖和消毒;发现化粪池堵塞、外溢时,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疏通,并清除粪便污物;对产生的粪便污物应当使用专用密封车辆运输到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2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