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未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提交危险房屋鉴定报告,由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